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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8章 蜕变之狩猎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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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不知道,澳大利亚的水鹿,就是从中国引进的。

水鹿在中国主要分布于西北、西南及台湾的3000-3500海拔地区,体型粗壮,有山牛之称。

李良华不知道水鹿肉好不好吃,但鹿肉通常肉质细嫩、瘦肉多,整体风味比牛羊肉更强烈,有人觉得像肝脏的味道,有人则觉得介于“腥”和“膻”之间。

他吃过梅花鹿肉,红烧、烤制、水煮、干煸、煲汤等烹饪方式做出来的,味道都不错。

如此想来,水鹿肉应该不会差。

接近到500米距离,李良华把挎斗摩托收起来,和凯瑟琳徒步悄眯摸过去。

脚一沾地,他们算是领教到了荒漠的危险生态环境!

巴掌大的蜘蛛就在脚边爬,靴子大的蝎子咔咔横穿前路,手臂长的蜥蜴趴灌木下吐舌头……最恐怖的是一条2米长的太攀蛇,5米开外弹射起飞,直愣愣就扑过来咬人。

咔!

太攀蛇隔着一米距离,被空气中一堵无形的墙挡住,然后身体被无形之力拎起来,打个死结远远扔出去。

“上帝,那是太攀蛇!全世界毒性最大的毒蛇之一!!”

凯瑟琳后怕的拍拍胸口,脸色有些发白,女孩子就怕这种又长又粗还滑溜溜的东西。

“没事,放心玩你的,有我在,咸水鳄来了也白搭。”

“好哒。”

关于安全这一点,有他在,凯瑟琳一点也不担心。猫着腰,端着枪,借助草丛灌木掩护慢慢接近目标。

她看到了那十几只水鹿,眼里直发光,大型猎物!在老家,谁能猎到这样的猎物,在镇上那可够吹好几年!

她也参加过几次狩猎活动,收获最多一次是打到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,真正的上档次猎物如狐狸或者狼,毛也没逮到一根。

当然,她认为主要原因是枪不行,不是她枪法不行。

老式双筒猎枪,看着唬人,其实还不如夏普斯单打一。

李良华跟在她后面,一个是保证她的安全,二个就是不影响她的行动。

有一说一,在打猎这方面,如果不作弊,李良华是不如凯瑟琳的。

他亲眼看着洋媳妇儿根据风向不断变换路线,绕了好几个弯,竟然在水鹿机警的戒备下摸到了100米距离!

这个距离,目标又是水鹿这样的大型猎物,对一名猎人来说,简直是把饭喂到了嘴边!

凯瑟琳很激动,躲在灌木后面,一手握着枪,一手连连下压。

“亲爱的,蹲下,快蹲下,别暴露。”

舔舔手指,举在空中让风吹,然后满意的点点头。

风向很合适,侧吹,风力不大。

“我打那个鹿王!亲爱的,你选哪个?”

“嗯……可以打母鹿吗?”

“一般不要,现在已经进入冬季,那几只母鹿可能都怀孕了,不能打。”

“好吧,那我打一只小鹿。”

“那都没长大,还是个孩子!”

“……行吧,我打那只在水里打滚的公鹿。”

“非常好,亲爱的,明智的选择。如果第一枪没打中,那只鹿爬起来需要时间,你还可以打第二枪、第三枪!”

“……”

“准备!”

凯瑟琳蹲姿举枪,枪口穿过灌木间隙,对准了那只最高最壮的鹿王。

李良华躲在他侧后方,没有举枪,帮她警戒四周。

“开枪!”

砰!

李良华看见,那头鹿王被打中肥屁股,疼得跳起来,嗷的一声撒腿就跑!

哗啦——砰!哗啦——砰……

有节奏的推杆上膛开枪急促传来,凯瑟琳不断开枪,子弹追着鹿王跑!

五枪之后,鹿王被击中脖子,砰然倒地。

李良华此时也举起枪,一枪把那头从水里爬起来的公鹿爆头。

凯瑟琳一直把温切斯特的弹仓打空才摆手,随后起身向水源地冲,嘴里还“呜噜噜”的喊,像个印第安人。

凯瑟琳跑到已经咽气的鹿王跟前,转两圈,蹲在鹿王之后,杵着枪冲李良华招手。

“亲爱的,快帮我和我的猎物拍个照。”

李良华欣然从命,拿出相机各个角度都拍两张,势必要把凯瑟琳首次猎杀大型猎物时的英姿以最完美形象留念。

“琳宝,枪法不赖,五枪干掉一只鹿王!不追追看吗?剩下十枪应该有打伤猎物。”

凯瑟琳脸上闪过一丝尴尬,摆摆手道:“不追了!我后面十枪根本没瞄准打,不能贪心,打到一只就够了。如果公鹿被打死的多,鹿群生存要受影响。”

看着水潭边倒闭的那只公鹿,她又问:“你打那只用了几枪?”

李良华伸出一根手指。

“十枪?很不错了!猎物是活的,不是死靶子,难打很正常。”

“……琳宝说得对!”

这洋媳妇儿,还是对真正的力量一无所知。

也对,西方那些神啦半神的,其实就是强大一些的凡人。

西方人看惯了那些传说,自然就不了解真正超凡之后近乎无所不能的强大!

“亲爱的,这两只水鹿直接收起来吗?咱们可不会打理。”

李良华摇头:“不用,一会儿就好。”

说完,他抬抬手,两只鹿就倒悬在空中,两个搪瓷盆出现在它们身下。

嚓的一声轻响,它们的脖子被无形刀刃划开,滚烫鲜血潺潺流出,注入搪瓷盆。

血放干,搪瓷盆消失,两只水鹿被移到水潭边开膛破肚,剥皮剔骨。

凯瑟莉看得目瞪口呆,这……真神还干屠夫的活儿?!

这样手不沾血的处理猎物,用的什么力量?太不科学了吧!

她这时才有点意识到,自己这个便宜丈夫好像和自己认知的那些神不一样,会的技能有点多!

李良华这是第一次用神念领域干这活,手艺有点粗糙,皮废了,内脏破了,场面搞得挺血腥。

干脆把大部分部位抛弃,只要了鹿角、里脊肉、肋排、大腿肉和脖子肉。

他这样挑剔,一只鹿出肉不到50斤。

取出两个藤筐,把肉装好收进行军囊,完事儿!

“干得漂亮,亲爱的。这下没有后顾之忧,我们继续!狗狗狗!”

李良华放出挎斗摩托,再次漫无目的的在荒野里狂飙。

倒是可以用飞的,但凯瑟琳说那样就失去了狩猎的乐趣。

其实最好是骑马,那感觉才对味,可惜现在没那条件,挎斗摩托勉强平替。

他俩就这样一路打过去,有时候悄咪咪摸过去来一家伙,有时候大张旗鼓追亡逐北,猎物没打多少,玩得很开心。

途中远远的遇见过一群野狗,凯瑟琳兴奋得不行,让李良华直接开足马力冲,她在挎斗里砰砰砰打枪。

一口气打了三轮,一只野狗没留下!

可能擦破了点人家的油皮,因为听到有野狗惨叫,但看它依然健步如飞的样子,明显伤害不大。

凯瑟琳也不气馁,因为她又有了新的目标:一群野猪!

六大八小一大家子,而且当家的很勇敢,看见有怪物过来,一点没犹豫,扭头就冲过来!

砰……砰……砰……

凯瑟琳一枪接一枪,直到把弹仓打空。

大野猪有中弹,但都不是要害,相反让它更为愤怒,红着眼嗷嗷来回冲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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